在课程建设中回答好“时代之问”******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教育是国之大计、党之大计。培养什么人、怎样培养人、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。作为经济学教育科研一线的一名共产党员,我深感肩上的时代使命与责任。上海财经大学在人才培养中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的社会主义接班人。我所在的经济学院是上海市首批课程思政领航学院,作为领航学院负责人,我组织实施了学院的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思政全覆盖建设。
针对经济学课程的特点,我们探索形成以课程思政案例为基础的可量化评估、可复制的高质量课程思政建设模式。我负责的《博弈与社会》课程入选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。党的二十大召开后,我们组织教师开发建设融二十大精神于课堂教学的课程思政案例。通过案例教学方式开展课程思政教育,不仅让学生以“盐溶于水”的方式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也推动了专业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。在课程思政建设与实施中,广大教师也接受了一次价值观的强化,实现了高校人才培养价值引领、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学方法改革协同并进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总结了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,并提出了许多具有开拓性的论断和判断,强调“科技是第一生产力、人才是第一资源、创新是第一推动力”。高校肩负着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的重任,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近十几年来积极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引领了全国经济学科最新一轮改革浪潮,极大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,我院的改革成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。同时,针对当前数字经济人才稀缺的现状,我们积极规划建设数字经济系列教材,全校协调筹划成立数字经济系,以培养国家急需的数字经济人才,并创新培养模式,融实践于学生培养过程,在解决重大问题的实践锻炼中培养学生,以达到知晓中国、报效祖国的目的。
中国当前正面临重大挑战和历史机遇,必须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,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,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。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。为了系统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理论,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,学校以我院教师团队为核心,组建成立了“中国经济思想发展研究院”,会聚一批国内外优秀学者进行理论创新,探索构建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,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,推进知识创新、理论创新、方法创新,思考并回答好中国之问、世界之问、人民之问、时代之问。
(光明日报记者颜维琦、任鹏采访整理)
《光明日报》( 2023年01月12日 05版)
江苏通知,阳性考研考生进入特殊考场参考******
12月16日,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《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》:
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
一、考前准备
1.疫情防控执行属地化管理,考生须提前了解我省各报考点所在设区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。
2.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加强健康防护,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报考点所在设区市;非必要不外出,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,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。
3.12月17日起,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,登录江苏省2023年研考考生健康申报系统(网址:https://yjs.jseea.cn),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;所有考生须于12月20日当天进行一次单管核酸检测采样,并于21日22:00前将核酸检测结果填写在健康申报系统,此结果将作为考场安排的参考依据;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出示《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》(从“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”下载打印),并在首场考试进场时交给监考员。未按规定在12月20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,并按要求进行网上健康申报的,不能正常参加考试。考生如填报虚假信息,其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。
4.考试当天出现干咳等典型症状、其他较重症状以及体温高于37.3℃的考生,进入考点时须主动报告。
二、进入考点
1.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。
2.考生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,凭本人准考证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、苏康码、12月20日当天或以后的核酸检测报告(纸质、电子均可)、《健康应试承诺书》,佩戴口罩进入考点。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。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。
3.核酸检测阳性的考生,根据考点安排进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。
4.考生进入考点时,须接受体温测量,体温低于37.3℃方可进入考点;体温异常的考生经考点综合评估后,安排进入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。
三、应试要求
1.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做好个人防护,提倡全程佩戴口罩。特殊考场、应急处置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。
2.考试过程中,非核酸阳性考生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,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,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。
3.考试结束时,按监考员指令,考生有序错峰离场,保持安全间距,不得在考点内滞留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,对隐瞒或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、排查的考生,将取消考试资格,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。
2.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,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,及时了解相关信息。